各有关单位:
鉴于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暂停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所需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程序的通知》(桂药监〔2020〕12号)文件,经研究决定,我中心自2020年12月11日起恢复正常的检验预约和受理等业务工作。2020年疫情发生后,因应急审批检验工作的原因停止受理检验业务但已持有中心预约号的客户,产品送检材料按原排号顺序优先开始审查,通过审查后优先进入检验受理流程。防控医疗器械产品按正常程序预约受理。有关问题请及时与中心业务科联系(0771-2800500)。
特此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器械检测中心
2020年12月7日